魂与灵的字义分析
为着能够更透彻了解圣经中“灵”与“魂”的分别,我们必须花一点时间研究此二字在旧约并新约中的用法,以免批评者认为只凭数节经文定断教义之以曲求全错误。G. Harder在Colin Brown主编之新约神学字典(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)对此有很好的解释。在他的书中,不单指出一个字圣经中的用法,也指出它在古希腊文学,犹太人,拉比文献,死海古卷等书籍中之用法。对我们而言,圣经以外的用法只能作为参考;最主要的凭藉,乃是圣经本文。
首先我们看见“魂”一字在旧约中的用法,希伯来文“魂”字主要以nephesh一字代表,此字出现差不多50次,字根有“喉咙”或“气息”的意思。Brown, Driver & Briggs之词书将此字意义分作十等,包括“魂”、“生命”、“造物”、“人”、“心思”等等,nephesh一字在旧约中主要用法为(一)泛指人,(二)专指人的心理一部分。 到了新约,“魂”字在希腊文是psuche,七十译士将旧约nephesh 750次之出现差不多都翻成psuche,再加上其他几个希伯来文字(如leb,hayyah, ruah等)也翻成psuche,共出现在其七十士译本中900多次。至于新约的作者,包括福音书和书信的作者,共用了psuche 101次,其中47次用于四福音,10次用于行传,保罗书信(包括希伯来书)用19次,启示录用7次,彼前用6次,雅各书,彼后,约壹各用2次,约贰1次。此字意义主要有(一)代表生命本身,(二)psuche也指人的自我,人格,并心理的各部分,包括忧愁、灰心,喜乐等。分别以上“魂”的两种不同用法,极其重要。有二元论者抓住第一类解释,大大发表人的魂不过是人整体的代表,不能硬解作人心理部分,更不能解作与灵相对的部分。这种说法不是没有根据,根据psuche之第一种解法,的确有这种意思,但是psuche不光有第一种解法,也有第二种解法。不承认第二种解法可以引至一元论。另一方面,三元论者必须明白,psuche一字不光只有第二种解法,也有第一种解法。若将所有psuche之解法皆限制于人心理之部分,有许多地方就解不通了。譬如,我们不能说主耶稣光是为我们舍去祂心理的魂,圣经是说祂为我们舍去整个人,包括祂的性命,当然包括祂的心理的魂和祂的身体。在这些地方,psuche必须解作全人,但是在有些地方,用第一种解法和用第二种解法都可以。
有一类经文,是二元论者比较难解释的,就是彼前一9,雅一21,五20等论到魂的得救。正统信仰承认,人信主的时候就得救了,故此灵魂的得救(二元论词汇)必须是在人信主的时候。但是彼前一9、雅一21、五20等所说的“魂的得救”,又好像是说到信徒将来要得着的东西,不是已经拥有的东西。这在二元论者的解经上就有一点矛盾,有些索性把这些地方解作向不信的人说的话,或是对已信的人述说其过去的经历,但经文本身却清楚指出这些话是为信的人写的,并且所指的是将来的事。三元论对这些地方的解释是:人得救时他的灵得救了,但他的魂,即他的心思、情感、意志,并未完全被主得着,还有堕落败坏的因素与倾向,还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旧人生活,故此他需要在魂里天天得救,直至全人被主充满。
“灵”一字在希腊文是pneuma,在希伯来文主要是ruah,但有3次是用neshma。旧约ruah一字用过377次,其中264次被七十译士译为pneuma,另外可翻作anemos“风”。灵与风同字根,可翻作风、气、心思、灵,在希伯来文ruah来自riah,意即闻、嗅、接受,故ruah指活物之气(伯十五50,十六3)。根据E. Kamlah,在旧约其用法主要有数方面讲究:(一)在377次中,其中三分之一用以描写风亦可解作风之方向,或寓意解作虚无。(二)ruah亦可解作人里面的生命力,是偶像所没有的,却是在神里面有的。这灵ruah是神赐的,是神保守的,但神随时可以收回。灵可以有不同表现,如谦卑、骄傲,正直等。Ruah在旧约除了指人里面的灵外,更指神的灵(大约100次)。(三)该字亦指邪灵,因为在希伯来文同一个灵ruah字可以视为神的灵或人的灵,故此要确定其用法,必须视其上下文。除了ruah一字外,neshma也被翻作灵,特别在创二7与箴二十27两节,其意义重大。创二7说到耶和华之“生气”,在原文为生命之“灵”或“气”,在希伯来文即为neshma,此字在箴二十27被用在人身上,称为“人的灵”,作耶和华的灯。在新约,灵字是pneuma,用过超过350次。pneuma意义为灵或风,“其字根与气之运作有关,其相关词pneo可解作吹,呼吸等。”J. D. G. Dunn指出,pneuma一字与旧约ruah一字一样,也可指神的灵,也可指人的灵,比较清楚指人的灵的有差不多四十处。
以上对圣经中“灵”与“魂”二字作比较详尽的讨论,目的是叫读者对这两个重要词汇有基本概念。当然本文主要目的,乃是指出“灵”与“魂”的分别,从而在二元论与三元论之间有所断定。对此二字的清楚认识,可帮助了解其在圣经中之分别。许多二元论者指出“魂”与“灵”在用法上有重叠的地方,特别在旧约,魂的功用和灵的功用常有吻合的地方。根据这一点,二元论者认为“灵”与“魂”是同一样东西,但即使他们也得承认“魂”与“灵”之用处,有其不同的讲究。灵的功用是更高的,而魂的功用是较低的。到了新约,这个分别就更加清楚。美国达拉斯神学院首任院长薛尔(Lewis S. Chafer, 1871-1952)指出:尽管《圣经》中确有不少经文可被灵肉二元论者所引证,但是很多其他经文中的“灵”和“魂”却并不是“可以互换使用的名词”,所以从整体上看,灵肉二元论并不比灵魂体三元论更加符合《圣经》所教导的真理。
而改革宗神学家伯克富的结论是人只有两部分,他说:这种解经法是与人的自觉吻合的。凡人皆能自觉有物质与非物质部分,但没有人能感觉到魂与灵之分别。当然将人分为物质与非物质两部分是每个世人都明白的,这不需要神的启示也可以明白。人没有得救,当然只感觉到物质和精神两部分。假若说因为世人是这样自觉,圣经就应该这样解释,那就是把圣经的解释建立在人天然的理解上,而不是建立在神启示的话上,这显然是错误的。伯克富说没有人能感觉到魂与灵之分别,这是与事实不吻合的,连不信主交鬼的人也可以感觉到魂与灵之分别,只是他们认识的灵是邪灵,不是神的灵,而信主的人,许多都能经历来四12所说魂与灵的分开。没有这种分开经历的人,只能说自己没有这种经历,不能说人人没有这种经历;自己不能感觉到灵,不能说别人也感觉不到灵;自己没有这经历可能是幼稚,否定别人有这经历就是狂妄。
(于忠纶)
